浩淼萬頃的太湖,是一顆鑲嵌在長三角的明珠,也一直是江蘇尤其是蘇南地區人民群眾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搖籃。2007年太湖水危機之後,太湖治理成為全國湖泊治理的標誌性工程,不僅受到黨中央、國務院的高度關註,也成為檢驗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重要標尺。
  昨天,省太湖辦在蘇州召開新聞通氣會,宣佈太湖連續7年實現安全度夏,並就下一步工作集思廣益。而記者此前在太湖沿線深入採訪中發現,7年來,在太湖藻情出現“穩中向好”變化的同時,太湖治理“邊際效應”也日益顯現。如何跨越“7年之癢”,成為亟待研究的課題。
  “扔到水裡”的錢沒有白扔
  每年5月-11月,太湖的水質藻情便格外牽動各界的心。而每年的這段時間,記者也會多次踏訪太湖,記錄太湖治理的點滴變化。
  8月,在無錫南泉水源地,記者看到,湯師傅正熟練地操作著增氧曝氣設施,確保水源地安全;11月中旬,記者採訪了正在撈水草的賀福根,他是蘇州吳中區專門聘請的“太湖保潔員”,每天像管馬路一樣管太湖……一批批污染企業被關停搬遷,一座座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,沿湖各市實現“雙源供水”、“自來水深度處理”兩個全覆蓋,曾經漁網密佈的湖島變身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……7年來,太湖確實發生了太多變化。
  數據是最好的說明。記者梳理髮現,太湖流域三次產業比重已從2007年的2.2:60.6:37.2轉變為去年的1.9:51.9:46.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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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接1版與此同時,江蘇堅持規劃、資金、項目、責任“四落實”,從2007年起,省財政每年安排資金20億元用於太湖治理,並積極引導太湖治理從被動向主動、從政府主導向全民參與、從應急防控向綜合治理轉變。截至2013年底,省實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完成的總投資1083.1億元、1602個項目,已完成投資1060億元、1450個項目。
  “扔到水裡”的錢,沒有白扔。最新監測結果顯示,太湖湖體平均水質已經從2007年的劣5類提升為4類,各項指標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;藍藻集聚次數和湖體藻密度也呈波動下降態勢;湖體綜合營養水平則從當初的中重度富營養改善為輕度富營養;而輸送了入湖污染總量七到八成的15條主要入湖河道,2007年時有9條處於劣5類,2013底已全部摘掉劣5類的“黑帽子”。
  入湖污染仍大大超出環境容量
  但是,一個不容迴避的事實是,7年間,治太的邊際效應遞減之勢也正在呈現,水質的改善越來越難。更值得一提的是,雖經7年整治,當下進入太湖的污染總量仍大大超出環境容量。原因何在?
  首先,太湖沿岸產業密佈、人口密集,雖不斷轉型,但企業排放的工業污水與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總量仍相當可觀。與此同時,省太湖辦主任朱鐵軍坦言,“大量承擔著污水處理重擔的污水處理廠,出水超標成為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”。
  而太湖流域眾多的分散式畜禽養殖場,也成為太湖的重要污染源。省太湖辦副主任張利民透露,我省太湖流域的畜禽養殖折算成“標準豬”大約為640多萬頭,而研究表明,一頭豬的排污相當於7個人,也就是說相當於4000多萬人的排污。最近,省太湖辦牽頭調查了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上溯10公里兩側1公里範圍內的畜禽養殖情況,發現共有違法養殖場114家,其中僅12家建有治污設施,而運行正常的只有9家。
  按照我省的部署,分散式的小養殖場要儘快取締。但是常州市太湖辦主任王運先直言,“你要關養殖場,農民都跟你要錢,因為這是他的生活來源。全面取締,政府財力難以支撐。”記者瞭解到,宜興今年拿一條河試點,取締了一批養殖場,財政補貼高達數億元!
  據中科院專家2013年的監測,目前太湖入湖污染總量中,總氮排放是容量的3.3倍,總磷排放達到容量的2.5倍。正因為此,張利民坦言,“太湖富營養化指標仍然偏高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偏大”的現狀在短期內尚不能根本改變,藍藻的發生將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延續。
  2015年是國家治太近期目標的考核之年。但記者註意到,太湖部分水質指標目前看離這一目標尚有距離。比如,2013年太湖湖體總磷為0.07毫克/升,距離2015年近期目標0.06毫克/升還有差距。太湖作為蘇南主要飲用水源地,其治理和保護工作確實是一刻也不能掉以輕心。
  經濟下行怪“治太”?
  治太走過7年,一些問題也逐漸顯現。比如,關於精準治太的研究,目前尚未跟上。多年來,我們一直提“鐵腕治污、科學治太”,但是記者在採訪中發現,治太的“科學性”研究還遠遠不夠。比如,企業排污與湖泊氮磷變化之間的遷移轉化規律,目前還不是很清楚;一些治污工程上馬後到底產生怎樣的環保效果,也缺失科學的認證。
  一些設施盲目上馬,則是記者在蘇南多地採訪時發現的“怪”現象。比如,不少地方都有人承包水面種植水葫蘆,號稱“生態攔截”工程。“跟政府一要幾百萬、幾千萬,實際效果誰也說不清。等你去檢查時,他說去年長得好呢,今年風大吹壞了。”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地方官員稱。還有,蘇南農村大都建起了分散式污水處理廠,但不少都存在“建而不用”的現象,成為供人參觀的“盆景”。
  由於距離2007年水危機時間已久,沿湖不少幹部對此已失去“切膚之痛”,對治太地方責任的落實不再像剛開始幾年那樣“真情投入”。朱鐵軍舉例說,一些地方政府沒有按照省里的要求,將每年新增財力的10-20%用於治太;一些地方治太工程的推進力度在減弱;甚至“個別地方錯誤地將經濟下滑的原因歸責於治太,說把企業關掉了,設置的門檻太高了”!
 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,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太湖治理如何跨越“7年之癢”?還需要相關各方秉持高度的責任心與嚴謹的科學態度來真正重視、真正研究、真正落實治太的各項綜合舉措。
  本報記者 杭春燕  (原標題:太湖治理,如何跨越“7年之癢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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